山东兆维铁塔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山东省德州市经济开发区高速东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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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姜富彬
项目名称:山东兆维铁塔有限公司表面处理车间扩建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山东省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速东二路
投资总额:4200万元
山东兆维铁塔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7月,位于山东省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速东二路,是集设计、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大型现代化企业。公司坐落于风景宜人、交通便利的山东省德州市经济开发区,总资产3.13亿元,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是生产500KV,200KV,电压等级的输电线路角钢塔、钢管塔、钢管杆、变电站构架、通讯塔、广播电视塔等产品的专业化公司。项目总投资4200万元,项目主要对钢铁构件进行热镀锌加工,建成后可实现一期年加工钢铁构件5万吨,二期年加工钢铁构件10万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9年2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中有关规定,该项目不在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之列,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1) 废气
该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包括酸洗池挥发废气HCl、镀锌池锌烟、镀锌池NH3和HCl、镀锌炉天然气燃烧废气SO2、NOx、烟尘;无组织废气包括镀锌池不能铺集到的锌烟、NH3和HCl、酸洗池不能捕集到的HCl。
酸洗产生的酸雾废气,酸洗、水洗、助镀工序实行密闭处理,密闭空间采用了钢化玻璃纤维板,该密闭空间墙壁上方设置了吸风口,酸雾废气进入吸风口吸收后引至酸雾综合净化塔处理,处理后经1根15米高的排气筒(一期:DA001;二期DA004)外排,处理后HCl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
助镀工序产生氨气和HCl,对助镀工序进行单独密闭收集,在引风机的作用下与酸洗池酸洗废气一同进入酸雾综合净化塔进行处理,后经1根15米高的排气筒(一期:DA001;二期DA004)排放,吸收装置对盐酸雾的捕集效率为99%。NH3排放速率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标准要求;HCl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
锌烟通过布袋除尘器+水膜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1根15米高的排气筒(一期:DA002;二期DA005)排放,锌尘的收集效率达95%以上。处理后锌烟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天燃气热镀锌炉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SO2、烟尘、NOX,经低氮燃烧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一期:DA003;二期DA006)排放。产生的SO2、NOX、烟尘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NOx :100mg/m3、SO2:50mg/m3,烟尘:10mg/m3)。
该项目无组织排放的烟尘、HCl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无组织排放的NH3厂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标准要求。
(2) 废水
该项目一期、二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
酸洗后废酸液经蒸馏降膜浓缩处理后,蒸发的HCl气体经冷凝后回用于酸洗池清洁剂,不外排;酸洗后水洗用水每半年更换一次,更换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厂进行中和处理,然后进入清水池,再循环使用,不外排;循环水系统循环利用,定期补充;酸雾综合净化塔废碱液量较少,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作为酸洗水洗废水的中和药剂,循环使用,不外排;助渡液循环利用,不外排;水膜除尘废水回用于助镀槽,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等级标准通过城市管网进入到德州诺然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3) 噪声
该项目一期、二期噪声主要风机、镀锌炉、泵等产生的机械噪声,经过安装消声器、基础减振、建筑隔音后,噪声在厂界的排放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的要求,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4) 固废
该项目一期、二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酸洗工序产生的废酸、酸洗产生的槽渣、镀锌工序和打磨工序产生的废锌渣、打磨工序产生的废锌渣、助镀剂沉淀泥、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沉淀污泥、锌烟回收系统回收的锌灰以及员工生活垃圾。此外,该项目在首次熔锌过程中会有漂浮在表面上的锌渣产生,目前,酸洗产生的槽渣、助镀剂污泥、污水处理污泥、废锌渣、锌灰、废酸属于危险废物,酸洗产生的槽渣、助镀剂污泥、污水处理污泥、废锌渣、锌灰委托有资质单位来处理;废酸由废酸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
1.大气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各排放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D10%最远距离不超过厂界,因此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等级确定为二级评价。
结合项目选址、污染源的排放强度与排放方式、大气污染控制措施等方面综合进行评价,拟建项目排放的废气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所排废水均达标排放。因此,拟建项目排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根据噪声预测,拟建项目运行后东、南、西、北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影响
该项目一期、二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酸洗工序产生的废酸、酸洗产生的槽渣、镀锌工序和打磨工序产生的废锌渣、打磨工序产生的废锌渣、助镀剂沉淀泥、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沉淀污泥、锌烟回收系统回收的锌灰以及员工生活垃圾。在进行分类处理并强化监督和管理前提下,项目所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环境风险
拟建项目在生产工艺、工程设计、设备和材料选择、生产管理等方面充分考虑了预防、控制、削减环境风险的相关措施。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其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拟建项目建设符合相关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相关的规划要求,项目建设严格执行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其建设对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以及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技术可靠、经济可行,各种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均能够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建设单位:山东兆维铁塔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爱新
地址:山东省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速东二路
电话:17805349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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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5165922852
传真:0534-7599075
邮编:253034
地址:德州市经济开发区广达路东首路北
电子邮箱:dezhouky@126.com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1:山东兆维铁塔有限公司表面处理车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山东兆维铁塔有限公司办公室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向建设单位反馈。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反映。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